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政府資助計劃

創科實習計劃
ITC
目的

鼓勵STEM*學生在修讀有關學科期間,體驗與創新及科技(「創科」)相關的工作,及早培養他們對在畢業後投身創科事業的興趣,並鼓勵其他地方的STEM學生獲得對本地創科生態系統的第一手經驗和了解,增強他們在香港投身創科事業的信心。

*STEM指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學科。

詳情

實習職位
實習職位可以是新設或屬公司/機構現有內部實習計劃的職位,惟須符合以下規定︰

  • 屬本地或非本地的全職職位,為期不少於連續28曆日;以及
  • 提供與創科相關而有實質意義的工作(經由指定大學安排的實習,須經有關大學審批)。

「計劃」採用比較寬鬆的創科定義,凡實習職位的實際工作包含創科元素(例如與科技有關的知識產權工作、數碼市場推廣及用於製造業的數據分析等),即視為與創科相關。實習期內參與「計劃」的僱主、五所政府資助的研發中心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可在「計劃」的津貼以外,發放酬金,並因應其內部政策、業界標準或市場水平,全權釐定酬金的水平,惟不得影響實習學生在「計劃」下獲得的津貼額。

津貼及資助
實習學生將按照各參與機構的安排獲得津貼。由2023年4月1日起,「計劃」下每名實習學生的津貼額為每月港幣11,190元,津貼期上限由各參與機構釐定,惟每學年不得超過90天。創新科技署會以發還款項方式向參與機構發放資助。

申請資格及要求

參與機構
本地指定大學,包括其於大灣區設立的分校,五所政府資助的研發中心和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均合資格參與「計劃」。請參閱計劃網站以取得有關全部參與機構及其聯絡方式的資訊。各參與機構可因應本身的情況,訂定補充規定和作出具體安排。

學生
「計劃」接受主修由參與大學(包括其大灣區分校)開辦的全日制合資格STEM相關課程的本地和非本地本科生及研究生參加。非本地生只可在香港參加實習工作,並須符合由入境事務處發出的簽證/進入許可的逗留條件。經由研發中心或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安排的實習接受在本地及非本地大學主修全日制合資格STEM課程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參加。獲「計劃」資助的實習學生不能同時領取香港特區政府的其他實習津貼。

僱主

  • 「計劃」歡迎所有公司/機構因應各大學的安排,提供與創科相關的實習職位,以及聘用受惠於「計劃」的實習學生。參與「計劃」的僱主應為實習學生提供適切的指導。
  • 參與「計劃」的僱主可因應其內部政策、業界標準或市場水平,在「計劃」的津貼以外,向實習學生發放酬金。公司/機構不能因聘用「計劃」的實習學生而獲取香港特區政府的其他資助。
申請程序
  • 每所參與機構負責執行「計劃」,並訂明各自的申請程序及安排。有意參加的學生可聯絡有關參與機構。

  • 參與大學可參考以往實習學生的回饋決定個別公司/機構提供的實習職位是否與創科相關和符合實習意義,並為每間公司/機構聘用的參與「計劃」的實習學生設定限額,以豐富學生體驗。有意參加的僱主可聯絡有關大學。

執行機構
創新科技署
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