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政府資助計劃

提升資產財富管理業人才培訓先導計劃 – 學生實習計劃
WAM
目的

提高大學生對資產財富管理業之前台、中台、後勤部門或混合職能多元化就業機會的認識,讓他們能夠及早認識各類職能的工作崗位。

詳情

香港特區政府將就每個實習職位向參與僱主發放津貼,最多為實習學生獲發每月酬金的80%或8,000港元(以金額較少者為準),每年為期最多3個月。

申請資格及要求

以下資產財富管理業的公司可申請成為實習計劃的參與僱主,提供實習職位:

1. 獲下列機構發牌或註冊的金融機構-
    1.1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 章) 持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牌照或註冊可進行該類別之受規管活動;或
    1.2 香港金融管理局 ( 不限於根據《銀行業條例》註冊 );或
2.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獲授權的保險公司;或
3.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的事務所或執業法團;或
4. 根據《受託人條例》(第29章)第八部註冊的信託公司;或
5.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 章) 獲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核准的受託人;或
6.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 章) 獲公司註冊處發牌的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

實習學生只能受僱於乎合上列要求的機構,如實習學生的聘用合約由另一公司簽訂,二者必須隸屬於同一母公司集團公司,並提相關文件以證明關係,方可參與實習計劃。

申請程序

請瀏覽計劃網站以取得有關申請期及申請程序的資訊。

執行機構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
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