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政府資助計劃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目的
支援由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所進行的應用研發項目,並把研發成果轉移至本地業界,並鼓勵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院校,與世界各地頂尖的科研機構合作,在重點科技領域進行更多主題性、跨學科及可轉化作應用的研發工作。
詳情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包括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及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中游、主題性)。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支援平台研發項目和種子項目。項目知識產權擁有權歸主要申請機構。
平台項目
- 以產業為本,並具商品化潛力的應用研發項目
- 最長項目期限:24個月
- 業界贊助:項目總成本最少10%
種子項目
- 具探索性和前瞻性的項目
- 最高資助額:由研發中心進行的項目為港幣280萬元;而其他申請機構則為港幣140萬元
- 最長項目期限:18個月
- 業界贊助:非必要條件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中游、主題性)則有以下特點:
- 有特定研究主題
- 最高資助額:獨立項目每項為港幣500萬元;涉及多門學科或多所科研機構合作的項目每項為港幣1,000萬元,並獲優先考慮
- 最長項目期限:36個月
- 業界贊助:非必要條件
- 知識產權:由主要申請機構擁有
申請資格及要求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的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
研發中心指 -
-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
-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
- 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
-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以及
-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 -
- 本地大學(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
- 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
-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 職業訓練局;
- 製衣業訓練局;以及
- 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中游、主題性)的主要申請機構須為教資會資助的大學。
申請程序
-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及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中游、主題性)每年接受一次申請。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下的研發中心項目全年接受申請。
- 申請表格須以電子方式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至創新及科技基金秘書處。
執行機構
創新科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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