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政府資助計劃
農場改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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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透過直接向農民提供資助金購買小型農耕機器和工具,以協助他們採用現代化耕作工具及設施,從而提升其生產力和營運效率。
詳情
申請資格及要求
- 申請者須為香港居民或註冊公司/機構,並在本港經營從事商業生產而面積不少於1斗種的農作物農場或持牌禽畜農場。
- 為避免雙重補助,每個農場只可申請資助1次。獲批資助的申請者(包括其配偶)在計劃下不會合資格再次申請資助,即使他/她(及其配偶)擁有多過1個農場,或其後取得、租賃或遷移到另外的農場。
- 申請者須提供證明以核實他/她現正經營作商業生產的農場。
- 只有由漁農自然護理署在計劃下指定,以及會在申請者農場內加以使用的工具和物料,方合資格申請資助金。
申請程序
- 申請人須將已填妥之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之副本(及帶同正本以供核對),親身到元朗農業推廣辦事處遞交,地址如下:
新界元朗橋樂坊二號
大橋街巿元朗政府合署五樓
元朗農業推廣辦事處 - 若申請人希望將申請表親身交到秘書處,可致電2150 6829預約。
- 如申請人選擇以電子表格或電郵至sadf@afcd.gov.hk遞交申請,申請人需帶同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親身到元朗農業推廣辦事處供署方核對。
執行機構
漁農自然護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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