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定期展览奖励计划
CEDB
目的

为合资格定期展览的主办单位提供奖励,以协助香港会议展览(会展)业复苏,保持会展业竞争力,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和会展枢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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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国际定期展览的主办单位可获得相等于100%场地租金的奖励,其他合资格定期展览的主办单位可获得相等于50%场地租金的奖励,每场展览上限港币2,000万元。而国际展览是指有超过50%或至少500名非本地参与者(包括参展商和买家)的展览,以较低者为准。非本地参与者是指该参与者不在香港居住。

申请资格及要求

合资格定期展览的定义如下:

  1. 活动是由私人主办单位主办,且不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主办或合办;
  2. 活动是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或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
  3. 活动必须于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开始。为免误解,在上述期间开始但于上述期间后才完结的活动,亦符合资格。活动开始日期是指活动向买家及参与者开放的第一日,而非场地租用期、迁入/迁出场地日期或主办单位提交申请表格的日期;
  4. 活动每日超过50%或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以较高者为准)是用于由多个卖家向多个买家展示产品、物料及/或服务并旨在于场内或场外就有关产品、物料及/或服务进行交易;
  5. 活动是定期举行,通常每一年或两年一次;
  6. 活动的主办单位没有就该活动的场地租金接受其他政府资助;以及
  7. 主办单位及活动均须遵守香港的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防止贿赂条例》和《竞争条例》。
执行机构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