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定期展览奖励计划2.0
CEDB
目的

为合资格国际展览的主办单位提供奖励,作为进一步推动会议及展览(会展)业发展,以及为香港创造整体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详情

合资格国际展览的主办单位可获得相等于 100%场地租金的奖励,每场展览上限为1,000万元。

申请资格及要求

合资格国际展览的定义如下:

  1. 活动是由私人主办单位主办,且不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主办或合办;
  2. 活动是在下列其中一个指定场地举行:
    -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会展中心);
    - 亚洲国际博览馆(亚博馆);
    - 中环海滨活动空间(中环海滨);或
    - 西九文化区的大草坪、海滨东草坪及/或艺术展亭(西九文化区);
  3. 活动于2025年 7月 1日或之后开始,直至政府另行公告的结束日期。政府会视乎计划款项的运用情况,适时公布ISRE 2.0的预计结束日期。为免误解,于 2025年 6月 30日或之前开始的活动应根据2023 年 7 月 1 日推出的「定期展览奖励计划」提交申请(相关申请指引可参阅https://www.cedb.gov.hk/tc/)。活动开始日期是指活动向买家及参与者开放的第一日,而非场地租用期、迁入/迁出场地日期或主办单位提交申请表格的日期;
  4. 活动吸引至少1 500名非本地参与者(包括参展商和买家)。非本地参与者是指该参与者不在香港居住;
  5. 活动每日超过50%或不少于 1,200 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以较高者为准)是用于由多个卖家向多个买家展示产品、物料及/或服务并旨在于场内或场外就有关产品、物料及/或服务进行交易;
  6. 活动是定期举行,通常每一年或两年一次;
  7. 活动的主办单位没有就该活动的场地租金接受其他政府资助; 
  8. 主办单位及活动须遵守香港的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防止贿赂条例》和《竞争条例》。
申请程序

请参阅申请指引及表格以了解相关申请程序。

执行机构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