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目的

鼓励本地公司及发明者藉申请专利以保障其智慧成果,并把成果转化为其资产。

详情
  • 最高资助额:港币25万元,或专利申请直接费用(包括专利检索及技术评审费用)的90% ,以金额较低者为准。
  • 专利申请费用的余额由申请人/申请公司承担。
  • 专利申请资助金额不能转让,及于申请获批当日起计三年内有效。
申请资格及要求
  • 以往从未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拥有任何专利及未曾获「专利申请资助计划」资助的本地注册公司、香港永久居民或准予逗留本港不少于七年的香港居民均可提出申请。
  • 如属个人申请人,则申请人必须为该发明的唯一发明人或其中一名共同发明人。
  • 如属申请公司,则该发明的发明人均必须为与申请公司有直接关系的人士,例如东主、股东、董事或职员。由于本计划旨在资助首次申请专利的公司或人士,因此如申请公司的关联公司(即 (1) 任何一名大股东(指持有50%或以上股权的股东)与申请公司的大股东为同一人的公司;或 (2) 没有大股东但其股东与申请公司股东完全相同的公司)曾获本计划资助,则有关申请将不获资助。
  • 所有具备科技元素及能作工业应用的功能性专利品和发明均符合申请资格。外观设计则不会获得资助。专利申请资助计划的执行机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会先进行专利检索及技术评审,藉以肯定申请者的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成功机会。
申请程序
  •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全年接受申请。
  • 申请人须填妥一式兩份的申请表,并于每份申请表上亲自签署,邮寄或送交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135号宏基资本大厦十楼创新科技署(电话:3655 5678)或九龙九龙塘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电话:2788 5958)。
  • 申请人亦可透过网站递交网上申请。
执行机构
创新科技署
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