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新型工业加速计划
创新科技署
目的

资助从事策略性产业(即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以及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的企业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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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对资助:政府会以1(政府):2(企业)的配对形式提供资助。
  • 资助准则及金额:就每个申请项目而言,总项目成本最少为港币3亿元,企业须投入不少于港币2亿元资金,而政府的资助额上限为获批项目总开支的三分之一或港币2亿元,以较低者为准。每家企业最多可有两个获批项目,资助总额上限为每家企业港币2亿元。
  • 资助范围: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设施直接相关的费用,以及运作智能生产设施有必要的专门设施及相关必要辅助设备。
  • 项目期限:一般在36 个月内。
申请资格及要求

申请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
  • 并非政府资助机构或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 承诺在核准资助范围内投入不少于港币2亿元资金,按3个指定技术范畴(即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以及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设施(即就每个申请项目而言,总项目成本最少为港币3亿元,企业须投入不少于港币2亿元资金);及
  • 上述的智能生产设施须涵盖高端先进技术。
申请程序
执行机构
创新科技署
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