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新型工业加速计划
创新科技署
目的

资助从事策略性产业(即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以及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的企业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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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对资助:政府会以1(政府):2(企业)的配对形式提供资助。
  • 资助准则及金额:就每个申请项目而言,总项目成本最少为1.5亿元,企业须投入不少于1亿元资金,而政府的资助额上限为获批项目总开支的三分之一或2亿元,以较低者为准。每家企业可提交多于一份申请,而在「加速计划」下每家企业最多可获得港币2亿元资助。
  • 资助范围:「加速计划」资助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设施直接相关的费用,以及运作智能生产设施有必要的专门设施及相关必要辅助设备。创新科技署有绝对酌情权,可视乎个别情况资助一些与设置专门设施及相关必要辅助设备有直接关连且属必要的装修及建设费用(而非只是一般建筑工程)。
  • 项目期限:一般在36 个月内。
申请资格及要求

申请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
  • 并非政府资助机构或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 承诺在核准资助范围内投入不少于1 亿元资金,按3个指定技术范畴(即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以及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设施(即就每个申请项目而言,总项目成本最少为1.5亿元,企业须投入不少于1亿元资金);及
  • 上述的智能生产设施须涵盖高端先进技术。
申请程序
执行机构
创新科技署
202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