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渔农业紧急救援基金
AFCD
目的

减轻受天灾所害及被认为符合资格农民的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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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援基金」是根据《紧急救援基金条例》 ( 香港法例第1103章) 的规定而设立的信託基金。

资助范围
1. 禽畜房舍及农场建筑物损毁或严重损坏*

  • 补助金额:按重建成本的50%评算补助金,最高可达港币23,910元。
  • 补助条件:补助金只发给宣称以务农为生,或有迹象显示以务农为生的人士。

2. 损失农作物或禽畜的復业补助#

  • 补助金额:请浏览渔农自然护理署网站
  • 补助条件:通常只有真正小本经营的全职农民受天灾影响,才会获得考虑。

*因居所附近进行打桩工程或其他人为事故造成损毁,有关人士均无资格获得援助。如房屋或私人楼宇受天灾损毁,不适宜继续居住,以致受害人必须迁出,而业主又没有给予赔偿,受害人才符合资格接受援助。

#这项补助金是按户发放,因此每一住户只可就每次事故递交一份申请书。

申请资格及要求
  • 通常只有真正小本经营的全职农民,才会获得考虑。大规模经营或高收入的农民,除非陷入极度困境,否则不符合领取补助金的资格。
  • 如申请人至少有一半收入并非来自务农,便不应批准其申请。
  • 如果整个农场的损毁程度少于三分之一,便不应发给补助金,除非情况特殊,才会例外处理。
  • 就混合农场而言,农民可申请各项有关的补助,但补助金总额不得超过其中一项补助的上限(以限额最高者为准)。
  • 如果上一次天灾在不足七日前发生,而农民已获发或将会获发补助金,同时农场亦没有新的严重损毁,他们便不符合领取补助的资格,除非今次遭遇令他们陷入极度困境。
申请程序
  • 渔农业紧急救援基金的申请必须于事件发生后的有关期限内提出。
  • 申请人可经渔农自然护理署的电子表格递交申请。
执行机构
渔农自然护理署
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