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
目的

资助个别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和促进销售项目到内地(「内地计划」)、及其他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及/或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的市场(「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从而提升他们在该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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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任何有助个别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营销,以发展内地及其他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的市场(共40个经济体)之项目均可申请资助。

为让更多香港企业利用资助发展业务,政府已推出「BUD专项基金」- 申请易,以加快审批涉及特定措施而资助金额为10万元或以下的申请。

为协助香港企业透过发展电子商贸(电商)业务拓展内地市场,政府已推出「BUD专项基金」-电商易,让每家企业于基金700万元的累计资助上限中,可灵活运用100万元在內地推行电商项目。

政府就「BUD专项基金」宣布推出新措施,措施将适用于2025年3月14日0时0分起接获的申请。请按参阅有关公布。

*「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涵盖的资助适用地域范围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成员国(即汶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智利、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格鲁吉亚、澳门、新西兰、日本、韩国、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墨西哥、荷兰、瑞典、英国、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土耳其、巴林和秘鲁。

申请资格及要求
  • 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的非上市企业
  • 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申请程序
  •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全年接受申请。
  • 申请企业须于网上填妥电子申请表及上载所需证明文件以提交申请。
执行机构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202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