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
目的

资助个别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和促进销售项目到内地(「内地计划」)、及其他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及/或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的市场(「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从而提升他们在该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业务发展。

详情

资助范围
任何有助个别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营销,以发展内地及其他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的市场(共39个经济体)之项目均可申请资助。

为让更多香港企业利用资助发展业务,政府已推出「BUD专项基金」- 申请易,以加快审批涉及特定措施而资助金额为10万元或以下的申请。

*「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计划」涵盖的资助适用地域范围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成员国(即汶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澳洲、智利、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格鲁吉亚、澳门、新西兰、奥地利、巴林、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 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 意大利、日本、韩国、科威特、墨西哥、荷兰、瑞典、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

资助金额及项目期限

  • 每个获批的一般申请和「申请易」项目的资助上限分别为港币100万元及港币10万元。
  • 资助以对等原则为基础:政府最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而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 50%。
  • 每间企业最多可获资助70个核准项目,而每间企业于「BUD专项基金」下所有获批项目的累计资助上限为港币700万元。
  • 每个获批的一般申请和「申请易」项目须分别于24个月及12个月内完成。
申请资格及要求
  • 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的非上市企业
  • 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申请程序
  •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全年接受申请。
  • 申请企业须于网上填妥电子申请表及上载所需证明文件以提交申请。
  • 为进一步协助业界把握疫后复常的商机,开拓内地庞大的内销市场和其他具潜力的境外市场,「BUD专项基金」-申请易已于2023年6月推出,加快审批申请,便利中小企业拓展业务,早着先机。在「BUD专项基金」-申请易下,申请表格、所需证明文件要求及审批安排均已简化。与一般「BUD专项基金」申请相比,「BUD专项基金」-申请易的目标处理时间会减半至30个工作天内。
执行机构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