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政府資助計劃
工商機構支援基金
目的
透過資助非分配利潤組織推行項目,以提升香港整體或個別行業的非上市企業的競爭力。
(備註:基金由前「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及「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 專項基金)下的機構支援計劃整合而成。)
詳情
資助範圍
任何有助提升香港整體或個別行業的非上市企業的競爭力的項目(已獲得或將獲得政府其他資助計劃撥款資助的活動除外)均可申請資助。項目活動可包括研討會、工作坊、會議、展覽會、調查研究、獎勵計劃、最佳營運守則、數據庫、服務中心、支援設施和科技應用示範等。
資助金額及項目期限
- 每個獲批項目最高可獲基金資助港幣500萬元或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90%,以金額較低者為準。
- 獲資助機構須承擔項目總開支的10%,形式可以是現金、實物或贊助。
- 每個獲資助項目須於不多於3年內完成。
申請資格及要求
- 所有非分配利潤組織*均可提出申請。
- 申請機構須為法定機構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下註冊的機構。
*非分配利潤組織是指不派發紅利予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其他人士的組織,如工商組織、專業團體或研究機關等。
申請程序
- 工商機構支援基金全年接受申請。
- 申請機構須將填妥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以親身、郵寄(地址: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5樓)或電子方式送交工商機構支援基金秘書處。如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請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的軟複本傳送至電郵tsf_apply@tid.gov.hk,並由申請機構的獲授權人士以受認可的電子核證(機構)證書簽署。
執行機構
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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