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政府資助計劃

漁業持續發展基金
漁業持續發展基金
目的

協助本地漁業社羣應付新挑戰,以便漁業發展為或轉型至可持續或高增值的作業模式,以及提高整個漁業的競爭力。

詳情

項目資助範圍

  • 在南中國海發掘的新機會;
  • 在香港水域發展可持續的捕魚作業方法;
  • 水產養殖業發展;
  • 本地漁業產品的認可及市場推廣;以及
  • 監察和增加資源。

這些範疇僅屬指示性質。這些範疇以外的項目申請亦可獲考慮。然而,所有項目申請會否給予批准,仍取決於有關申請是否符合基金的準則。

申請資格及要求
  • 如由法律實體提出申請,則有關實體必須是根據《公司條例》在本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並與香港有密切聯繫;或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條例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法人團體,並能證明與本港漁業有密切聯繫。這類型的團體包括本地註冊的漁業合作社、非牟利漁業團體、非政府機構或社會企業;或
  • 本港的學術及研究機構

與海外團體及機構共同提出的申請亦可接受,但有關項目須由符合上述條件的本地團體主導進行。

申請程序
  • 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所需證明文件,電郵至sfdf@afcd.gov.hk或寄往下列地址:
    香港九龍長沙灣道三○三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八樓
    漁業持續發展基金秘書處
  • 申請者亦可選擇填寫電子表格遞交申請。
執行機構
漁農自然護理署
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