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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助計劃

研究人才庫
ITC
目的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項目的機構/公司)
提供資助予獲「創新及科技基金」(基金)資助進行研究及發展(研發)項目 的機構/公司,以聘用研究人才進行研發工作。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香港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培育公司和創科租戶)
提供資助予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數碼港)的培育公司和從事創科工作的租戶,以聘用研究人才進行研發工作。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
提供資助予正在或擬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以聘用研究人才從事研發工作。

(備註:「研究人才庫」由此前的「研究員計劃」及「博士專才庫」整合而成。)

詳情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項目的機構/公司)

  • 每個基金項目一般可同時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
  • 每名研究人才的聘用期一般最長為36個月。
  • 每名持有學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薪酬最高津貼額為港幣20,000元;持有碩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貼額為港幣23,000元;至於持有博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貼額則為港幣35,000元。
  • 為計劃下持有博士學位的研究人才提供額外每月港幣10,000元的生活津貼。最長為期36個月。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香港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培育公司和創科租戶)

  • 每間申請公司可同時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
  • 每名研究人才在「研究人才庫」下的聘用期一般最長為36個月。
  • 每名持有學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貼額為港幣20,000元;持有碩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貼額為港幣23,000元;至於持有博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貼額則為港幣35,000元。
  • 以博士學位參與「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研究人才庫」的研究人才,會獲提供額外每月港幣10,000元的生活津貼。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

  • 每間申請公司可同時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
  • 每名研究人才在「研究人才庫」下的聘用期一般最長為36個月。
  • 每名持有學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貼額為港幣20,000元;持有碩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貼額為港幣23,000元;至於持有博士學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貼額則為港幣35,000元。
  • 以博士學位參與「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庫」的研究人才,會獲提供額外每月港幣10,000元的生活津貼。
申請資格及要求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項目的機構/公司)
•申請機構/公司
所有進行基金資助研發項目的機構/公司。

•研究人才
1. 須合法獲准在香港工作; 以及
2. 須持有由本地大學頒授、或由本地大學與非本地大學聯合頒授或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頒授的學位須為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的學科。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香港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的培育公司和創科租戶)
•申請公司
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的培育公司和從事創科工作的租戶。

•研究人才
1. 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獲准在「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研究人才庫」聘用期内在香港合法工作的人士;以及
2. 須持有由本地大學頒授、或由本地大學與非本地大學聯合頒授、或由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包括銜接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

研究人才庫(適用於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
•申請公司
1. 正在或擬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
2. 在提交申請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3.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於香港登記或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於香港成立; 以及
4. 非政府資助機構或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研究人才
1. 須在「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庫」聘用期内,合法獲准在香港工作;
2. 須持有由本地大學頒授、或由本地大學與非本地大學聯合頒授或由具特別認受性的非本地院校頒授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頒授的學位須為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相關的學科。

•研發活動
就「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庫」而言,研發活動指
1. 為拓展知識而進行的自然科學或應用科學方面的活動;
2. 在有機會取得新的科學或技術上的知識及理解的情況下進行的原創性及經規劃的調查;或
3. 在任何新的(或經相當程度的改進的)物料、裝置、產品、程序、系統或服務的商業生產或運用前,將研究所得或其他知識,應用於為生產或引進該等物料、裝置、產品、程序、系統或服務而作的方案或設計。
一般而言,尋求達至科學或科技進展的項目即屬研發活動。在透過解決科學或科技上的不確定之處,而達至科學或科技的進展方面,任何並非直接作出貢獻的活動,均不屬於研發活動。

申請程序

「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庫」、「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研究人才庫」及「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庫」全年接受申請。申請可經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提交。

執行機構
創新科技署
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