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政府資助計劃

回收基金
回收基金
目的

協助回收行業提高作業能力和效率,推動回收業的可持續發展,從而促進廢物回收和再造,以達致《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所訂下本港的減廢政策目標。

詳情

回收基金下設有「企業資助計劃」及「行業支援計劃」:

企業資助計劃

  • 提供配對基金予加強回收再造增值鏈的項目,涵蓋源頭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由回收物製成的再造產品進行改良、商品化、市場推廣及銷售。資助也可以為員工提供培訓,以提升回收作業水平。
  • 資助金額:港幣1,500萬元或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以較低者為準
  • 資助上限:每個企業最多可獲資助10個核准項目,而累計資助總額不得超過港幣1,500萬元(與下列企業資助計劃項目綜合計算)
  • 項目年期:不少於1年及於4年內完成

企業資助計劃 - 標準項目

  • 幫助中小型企業提升營運效率及能力。
  • 資助金額:每個項目港幣100萬元或項目總批准支出的50%,以較低者為準
  • 項目年期:1年內完成

企業資助計劃 - 重置租金資助計劃

  • 幫助回收業界提升位於工業經營場所的營運效率及能力。
  • 資助金額:每個項目最多港幣1,500萬元或獲批項目總成本的50%,以較低者為準
  • 項目年期:4年內完成

企業資助計劃 - 特邀計劃

  • 為應對回收業的需要和發展趨勢,回收基金推出不同的主題計劃,利便業界提升運作能力和效率,促進可持續發展。詳情請參考計劃網頁最新資料。

行業支援計劃

  • 資助非牟利項目以提高行業的運作水平及生產力,包括提升本地回收業的現有和日後僱員的技能和安全水平、擴大行業人力資源,以及回收作業資格認證和認可計劃等。
  • 資助金額:每個項目最多港幣1,500萬元或核准開支項目的最多100%,以較低者為準

行業支援計劃 - 特邀計劃

  • 為應對回收業的需要和發展趨勢,回收基金推出不同的主題計劃,利便業界提升運作能力和效率,促進可持續發展。詳情請參考計劃網頁最新資料。
申請資格及要求

企業資助計劃

  • 任何已經按照香港法例或其成立地之法例適當地設立、註冊及登記,及持有商業登記證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下發出的有效商業登記證,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企業。申請者在提交回收基金的申請前,必須擁有至少1年參與回收相關運作的經驗。 
  • 與回收業有密切相關的團體及組織,包括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註冊的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

行業支援計劃

  • 非分配利潤組織(包括支援機構、商貿及工商組織、專業團體或研究機構)須成為法定機構或根據香港特區法律註冊的組織機構,方可申請。
申請程序
  • 回收基金全年接受申請。
  • 申請者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親身或以郵遞方式(地址: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提交到秘書處。如果親身遞交申請,請把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放於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地下接待櫃檯的「回收基金申請表格收集箱」。申請者可透過電郵(enquiry@recyclingfund.hk)遞交申請表格的軟件文檔及相關文件副本至秘書處。
  • 申請者亦可於網上提交申請。
執行機構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