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回收基金
回收基金
目的

协助回收行业提高作业能力和效率,推动回收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废物回收和再造,以达致《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所订下本港的减废政策目标。

详情

回收基金下设有「企业资助计划」及「行业支援计划」:

企业资助计划

  • 提供配对基金予加强回收再造增值链的项目,涵盖源头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由回收物制成的再造产品进行改良、商品化、市场推广及销售。资助也可以为员工提供培训,以提升回收作业水平。
  • 资助金额:港币1,500万元或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以较低者为准
  • 资助上限:每个企业最多可获资助10个核准项目,而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港币1,500万元(与下列企业资助计划项目综合计算)
  • 项目年期:不少于1年及于4年内完成

企业资助计划 - 标准项目

  • 帮助中小型企业提升营运效率及能力。
  • 资助金额:每个项目港币100万元或项目总批准支出的50%,以较低者为准
  • 项目年期:1年内完成

企业资助计划 - 重置租金资助计划

  • 帮助回收业界提升位于工业经营场所的营运效率及能力。
  • 资助金额:每个项目最多港币1,500万元或获批项目总成本的50%,以较低者为准
  • 项目年期:4年内完成

企业资助计划 - 特邀计划

  • 为应对回收业的需要和发展趋势,回收基金推出不同的主题计划,利便业界提升运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详情请参考计划网页最新资料。

行业支援计划

  • 资助非牟利项目以提高行业的运作水平及生产力,包括提升本地回收业的现有和日后雇员的技能和安全水平、扩大行业人力资源,以及回收作业资格认证和认可计划等。
  • 资助金额:每个项目最多港币1,500万元或核准开支项目的最多100%,以较低者为准

行业支援计划 - 特邀计划

  • 为应对回收业的需要和发展趋势,回收基金推出不同的主题计划,利便业界提升运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详情请参考计划网页最新资料。
申请资格及要求

企业资助计划

  • 任何已经按照香港法例或其成立地之法例适当地设立、注册及登记,及持有商业登记证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下发出的有效商业登记证,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企业。申请者在提交回收基金的申请前,必须拥有至少1年参与回收相关运作的经验。 
  • 与回收业有密切相关的团体及组织,包括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立案法团。

行业支援计划

  • 非分配利润组织(包括支援机构、商贸及工商组织、专业团体或研究机构)须成为法定机构或根据香港特区法律注册的组织机构,方可申请。
申请程序
  • 回收基金全年接受申请。
  • 申请者须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亲身或以邮递方式(地址: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提交到秘书处。如果亲身递交申请,请把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放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地下接待柜檯的「回收基金申请表格收集箱」。申请者可透过电邮(enquiry@recyclingfund.hk)递交申请表格的软件文档及相关文件副本至秘书处。
  • 申请者亦可于网上(只有繁体中文)提交申请。
执行机构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