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政府资助计划
专业服务协进支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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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主计划
加强本港专业服务行业与境外市场相类行业的交流和合作;推动相关的推广活动;以及提高本港专业服务水平和对外竞争力。
专业人士参与活动津贴计划
向香港专业人士提供津贴,参与由政府(例如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香港贸易发展局举办的合资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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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计划
资助范围
主计划没有特别限制合资格的非牟利项目类型。合资格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种类:
- 对外联系及推广活动,例如展览、推广研讨会及业界联系/业务配对活动;
- 交流活动,例如国际会议/论坛、访问及交流会议;
- 能力提升项目,例如专业专科培训课程/工作坊、考察团及专家简报会;以及
- 调查研究及研究,例如市场研究、关于专业标准框架/最佳实践指引及专业人士额外认证的研究。
资助金额及项目年期
- 每个获批项目的最高资助款额为港币300万元或合资格项目成本总额的90%,以较低者为准。
- 一般而言,项目应在三年内完成。
专业人士参与活动津贴计划
津贴准则
- 在津贴计划下,每个合资格参与费用项目的最高津贴额为参与合资格活动的香港专业人士就有关项目所支付的实际费用的九成,款项不得超过最高核准津贴额*。
- 津贴计划将以实报实销方式发放津贴,而且参与活动的专业人士须全程出席有关活动。
*最高核准津贴额是由活动主办机构按照其现行的採购程序所获取符合规定及索价最低的报价而厘定。如有需要,政府和支援计划秘书处有权调整津贴计划的津贴额。
参与费用
在津贴计划下,合资格参与费用项目包括以下与相关合资格活动有关的直接费用:
- 交通费;
- 住宿费;以及
- 由活动主办机构收取的参加费/团费,例如团体市内交通费及行业推广活动或交流会的场地费等。
申请资格及要求
主计划
以工商组织、专业团体、研究院所等形式运作的非分配利润机构,而该等机构必须是法定机构或根据香港法例成立或注册的机构
专业人士参与活动津贴计划
合资格专业服务行业的香港主要专业团体,而该专业团体须属非分配利润性质,亦须是法定机构或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成立或注册的机构
申请程序
- 专业服务协进支援计划全年接受申请。
- 申请机构可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表格并于上述截止日期或之前将填妥的表格,连同所有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以亲身、邮寄(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23楼专业服务协进支援计划秘书处)或电子方式送交支援计划秘书处。如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请将申请表及证明文件的软複本以申请机构的获授权人士根据《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 所认可的机构数码证书*数码签署,然后传送已数码签署的申请表及文件至pass@cedb.gov.hk。
- *申请机构如没有机构数码证书,亦可以电邮方式递交申请,但其后必须把已填妥和签署的申请表格正本送交支援计划秘书处。
执行机构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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